股东向公司借款时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
股东向公司借款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股东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向公司借款时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的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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