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的财产归谁

发布时间:2024-05-20 点击:69
公司破产清算完成以后,就意味着该公司的人格消失,其名下的财产也要进行分配。那么,破产清算后的财产归谁?公司破产清算后,由谁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理,?接下来,关于破产清算后的财产归谁的详细内容,就由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破产清算后的财产归谁
破产清算后对于剩余资产的分配是需要分配方案的,这些资产也要依法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清偿后再分给股东。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公司破产清算后,由谁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理
一般是拍卖、变卖、折价公司的资产,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破产解除合同是否支付违约金
(一)合同当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则因破产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解除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破产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清算后的财产归谁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破产清算以后,财产首先由债权人分配然后剩余的再由股东分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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