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与附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4-05-19 点击:66
附条件与附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
区分附条件与附期限劳动合同如下:附条件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根据条件是否成就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的合同。附条件与附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劳动合同提前解约如何赔偿
盗窃惯犯可以假释吗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量刑规定?
土地确权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内容
起诉欠债人利息怎么算
用人单位应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
请问独生子女补贴多少